在弗·叶·波斯特尼柯夫《南俄农民经济》一书中所作的批注、计算和着重标记
108
(不早于1893年3月)
……
[9]
脚注1
根据地方自治机关的按户调查资料,各类农民的现有户数和拥有土地的平均面积如下:
如果折算一下劳动力和播种面积的比例,我们就可得出各类农民每100俄亩播种面积分别有:
可见,随着农民经营规模和耕地面积的扩大,用于劳动力、人和役畜的支出,即农业中一项最主要的支出,就依次递减。种地多的各类农民用在每俄亩播种面积上的这项支出几乎只有种地少的各类农民的一半。
……
[134]
(1)
……
[145]
载于1940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3卷(非全文)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1卷第537—546页
作者原注
(1)
这个户数包括以前调查时未编入乡的村庄。
脚 注
脚注1
这里和以下方括号里的数字是弗·叶·波斯特尼柯夫原书的页码——编者注
注 释
108
弗·叶·波斯特尼柯夫的《南俄农民经济》一书于1891年在莫斯科出版。列宁在该书中作批注不早于1893年3月。列宁在《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一文中,详细分析了波斯特尼柯夫的这本书,并在《论所谓市场问题》一文中利用过该书第9、10章的材料(见本卷第92—93页)。列宁在1893、1894年间给彼·巴·马斯洛夫的信中评价了这本书。——467。
109
这一栏是列宁计算出来的耕地面积总数。在《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一文的表中,引用了这些数字(见本卷第9页)。——470。
110
这些数字是列宁对原书统计表的增补和订正,在《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一文的表中已加以引用(见本卷第13页)。——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