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革命斗争和自由派的渔利行为》一文的笔记 脚注1

  (1905年5月27日〔6月9日〕以前)
  
  1
  
  “立宪民主”党……哼!这算什么?这几个字是什么意思呢?难道民主的国家制度可以没有宪法吗??他们自己不同于谁呢?不同于希波夫之流——据说那些人反对宪法。但是,难道那些人是民主派吗??
  
  立宪民主还不同于共和民主。立宪民主意味着君主民主或君主立宪。
  
  但是二者听起来都很刺耳,因此才需要作一番描写……说得真委婉!
  
  正在组成立宪民主党……
  
  小资产阶级的政党——革命的资产阶级民主派的激进部分。
  
  知识分子和生意人……
  
  大资产阶级。
  
  小资产阶级更大的激进主义
  
  更大的分散性
  
  知识分子“领袖们”的更大作用
  
  说话自由——结派自由——以后就要以社会力量作为依据……
  
  商人习气的“现实政治”——
  
  ——和唯物主义的“现实政治”。
  
  2
  
  甜言蜜语
  
  有组织的自由派的纲领
  
  “人民应当把危机的解决掌握在自己手里……”
  
  人民“同其他社会集团一道”(注意)
  
  君主制——绝口不提既不赞成,也不反对
  
  教会同国家分离(避而不谈)
  
  “宗教团体不受国家监护”
  
  不要国家经费资助吗?
  
  “人民代表机关”
  
  一院制?避而不谈。
  
  “各民族的文化自决”而不是政治自决!
  
  财政改革:“逐步地……”:
  
  “不对个别企业和企业家实行优惠,而要加强对人民生产力的发展实行优惠……
  
  工业繁荣。”
  
  土地纲领由谁制定?
  
  “分地……”并奖励占有者。
  
  租佃权……而不是减租权
  
  “为了劳动者的利益”
  
  给工人罢工权等等。注意注意
  
  劳工法……
  
  工厂视察制(“对所有形式的国民劳动”)。
  
  八小时工作制。
  
  取消加班加点。
  
  保护女工和童工。
  
  调停室……
  
  抚恤伤残工人。
  
  国家保险。
  
  “这些决议只有在政治条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才是必须遵守的。”
  
  ———“暂时的和有条件的因素”
  
  ———“现实政治”。
  
  “……绰绰有余……”
  
  载于1926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5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10卷第393—395页


  脚  注

脚注1 《革命斗争和自由派的渔利行为》一文见本卷第245—253页。——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