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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波兰王国和立陶宛社会民主党边疆区执行委员会 458
  
  (4月29日)
  
  波兰王国和立陶宛社会民主党边疆区执行委员会
  
  尊敬的同志们:
  
  在私人洽谈中,我们已通知加涅茨基同志,我们将在中央机关报争论附刊上刊登你们的声明。这个附刊将在机关报下一号出版前作为该号增页出版。
  
  代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中央机关报《社会民主党人报》编辑部
  
  尼·列宁
  
  1914年4月29日于克拉科夫
  
  译自《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7卷第23页


  注  释

458 列宁的这封信是对1914年4月3日雅·斯·加涅茨基代表波兰王国和立陶宛社会民主党边疆区执行委员会给《社会民主党人报》编辑部的一封来信的回答。这封来信要求编辑部把随信附上的《声明》登在《社会民主党人报》的最近一号上。 波兰王国和立陶宛社会民主党边疆区执行委员会的《声明》涉及1913年秋有党的工作者参加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中央委员会波罗宁会议通过的关于民族问题的决议。边疆区执行委员会援引波兰王国和立陶宛社会民主党参加会议的有发言权的代表反对该决议的发言,对列宁关于民族自决直至分离的权利的原则表示异议,认为它会导致无产阶级力量的分散。 由于《社会民主党人报》临时停刊,应出版的第33号延至1914年11月1日才出版,这时已是帝国主义大战时期,所以《声明》没有被刊登。——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