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阿·伊·李可夫  

  (5月17日)
  
  致李可夫
  
  您到哪里去了,怎么不见了?
  
  (1)和信用合作社谈了吗?
  
  结果呢?
  
  (2)更换货币一事和其他人商谈了吗?
  
  (3)格里戈里耶夫的方案(关于建立水运专家局的)在我这儿。
  
  我看应该立即批准。
  
  (4)他还恳切请求:派个政治委员!(去水运总管理局 130 )是否委派施略普尼柯夫?
  
  载于1933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1卷


  注  释

130 水运总管理局是根据1918年5月18日人民委员会会议讨论并通过的改组水运管理机构的法令建立的。根据这个法令,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水路交通局局务委员会被撤销。以前建立的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水路交通局改为水运总管理局。领导水运总管理局全部日常工作的指挥机关是由5人组成的最高局务委员会,它对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主席团负责。——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