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尼·彼·哥尔布诺夫  

  (12月6日)
  
  雷恩施坦将给您一份电话稿,要您给哈默的全权代表发一份证明文件(关于协助工作的)。应该帮助他。请斟酌怎样写。如有必要,就请签上我的名字。 137
  
  列宁
  12月6日
  
  载于1933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3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4卷第61页


  注  释

137 这里说的阿·哈默的全权代表是指美国药品和化学制剂联合公司代表B.O.米歇尔。 当天,波·И.雷恩施坦给尼·彼·哥尔布诺夫寄来了证明文件草稿。1921年12月7日,经尼·彼·哥尔布诺夫签署的证明文件寄给了米歇尔。——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