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
同意;
要加上所指出的修改意见。
279
列宁
1月29日
结论
我认为需要:
1.向福季耶娃同志指出,有必要更周密地组织特种密件和急件的收发工作。
2.鉴于别尔津没有准确执行给他的指示,建议索特尼科夫同志对别尔津同志予以警告处分。
3.由于鲁德涅娃同志玩忽职守,应给予她严重警告处分。
人民委员会办公厅主任
尼·哥尔布诺夫
对延误递送1922年1月24日列宁同志发出的装有急件的公文袋一事的调查结果
15时30分——帕卡温交给别尔津两个公文袋。别尔津同志当时知道袋内装有弗·伊·写的信。
18时20分。别尔津乘火车到达莫斯科。
19时10分。别尔津来到人民委员会,把公文袋交给鲁德涅娃同志。而且据别尔津交待,他曾告诉她说:“请马上把这些公文袋交给福季耶娃,这是从弗·伊·那里带来的。”而据鲁德涅娃交待,别尔津告诉她的是“秘书处没有人。我把这些公文袋交给您”。
公文袋交接是在电话室附近的值班室里进行的,没有开收据,没有见证人。鲁德涅娃认为这是从弗·伊·那里退回的空公文袋,就放在窗台上了。15分钟后鲁德涅娃同志因自己有事到图书馆去了,关于收到公文袋的事根本没有向任何人谈起过。
20时零5分。弗·伊·打电话询问,别尔津送去的公文袋是否收到,信件是否已分发。
与弗·伊·通话的先是勒柏辛斯卡娅,后来是福季耶娃。通话是在电话室里进行的。因为关于公文袋的事大家根本不知道,便开始寻找,一直找到鲁德涅娃回来还没找到。
20时20分。鲁德涅娃从图书馆回到电话室,当知道大家在找别尔津带来的公文袋时,才说出她收到的公文袋放在窗台上。公文袋被打开后,在其中的一个袋里发现有一个黄色的纸包,内装有分别给莫洛托夫、瞿鲁巴、佛敏和泰奥多罗维奇的信。
20时30分。把给斯大林的信和给泰奥多罗维奇的信送出。
21时35分。把给莫洛托夫的信和给瞿鲁巴的信送出。
22时。斯大林、泰奥多罗维奇、莫洛托夫和瞿鲁巴都收到了信。
尼·哥尔布诺夫
1922年1月28日
译自《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8卷第415—416页
注 释
279
1922年1月24日,人民委员会机关工作人员延误递送列宁交来的紧急信件。列宁在看过尼·彼·哥尔布诺夫写的关于这一违反工作纪律事件的调查材料后,同意所作的结论,并提出一些修改意见。列宁把“因工作组织得不好、不周密而向福季耶娃同志提出警告”这句话改为“向福季耶娃同志指出,有必要更周密地组织……”——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