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维·米·莫洛托夫并转俄共(布)中央政治局  

  (2月2日)
  
  致莫洛托夫同志并转政治局
  
  鉴于季诺维也夫坚持要我接受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的委托,在2月12日的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扩大会议上作关于新经济政策的报告,鉴于我曾再三向季诺维也夫说明,我因病 脚注1 根本无法完成这个委托,我请政治局作如下决定:
  
  (1)注意到列宁的说明,他因病根本无法完成执行委员会的委托。
  
  (2)责成执行委员会的俄国委员撤销由列宁作报告的决定。
  
  (3)责成执行委员会的俄国委员委派皮达可夫同志为该问题的报告人。
  
  (4)责成皮达可夫至迟在本星期日准备好:第一,报告的详细提纲;第二,报告的要点以及该报告中所要引用的主要数字材料,另外,皮达可夫应参照列宁向共产国际第三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当时经党中央批准的提纲 脚注2
  
  (5)责成季诺维也夫、布哈林和列宁三位同志对皮达可夫的报告提纲和报告要点作修改和最后审订。
  
  (6)要求皮达可夫将报告的时间限制在一小时左右,最多不超过一个半小时。
  
  (7)要求皮达可夫同志列举一些最简明的基本数字,说明执行新经济政策以来工商业顺利发展的情况及其对恢复共和国国民经济的意义。
  
  (8)注意到列宁的说明:如果健康状况允许,皮达可夫作报告时他将到会,并在报告结束后发言,作简短的补充或非报告性的情况介绍。 293
  
  列宁
  
  电话口授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4卷第151—152页


  脚  注

脚注1 见本卷第261号和第278号文献。——编者注
脚注2 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42卷第1—10页。——编者注


  注  释

293 列宁的建议于当天即1922年2月2日由俄共(布)中央政治局通过。 由于格·列·皮达可夫要求免除他在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全会上作报告的任务,1922年2月9日政治局委托俄共(布)驻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的代表提出建议,由列·波·加米涅夫作关于新经济政策的报告。 在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全会上,关于这个问题的报告是由格·雅·索柯里尼柯夫作的。——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