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伊·伊·拉德琴柯 58   

  (11月17日)
  
  拉德琴柯同志:
  
  这件事很重要。应该(1)召集会议(难道没有召集过吗?);(2)制定详细的条例、细则;(3)制定逐步实施细则的计划;(4)通过欧洲工人的(特别是共产党的)报刊进行检查。
  
  退还此件时,请详细答复。 59
  
  列宁
  11月17日
  
  载于1961年《历史文献》杂志第5期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4卷第21页


  注  释

58 这个批示写在红色工会国际总书记索·阿·洛佐夫斯基的来信上。这封信是从斯德哥尔摩寄给列宁的,信中批评了商务代表处的工作,说苏维埃俄国的外国朋友对对外贸易人民委员部驻外机构脱离工人组织很不满意。洛佐夫斯基建议在对外贸易人民委员部商务代表处之下成立专门的验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由有关国家的工人组织和工会组织的代表组成。洛佐夫斯基指出,这种委员会对商务代表处采购货物、分配订货、监督生产苏维埃俄国订购的产品等方面所能给予的帮助,无论是在经济方面,还是在政治方面,都是有益的。洛佐夫斯基写道,红色工会国际可以对建立专家委员会这项工作予以协助。——41。
59 伊·伊·拉德琴柯在给列宁的复信中承认商务代表处同各工会的联系不够,并说这是因为怕引起外交上的麻烦。他提议就洛佐夫斯基的建议同外交人民委员部进行协商,并表示待负责调查商务代表处在国外的活动的安·马·列扎瓦1921年11月25日回来后再召开会议研究这个问题。——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