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谢·布尔加柯夫和弗·本辛格著作的批注

  (1901年6—9月)
  在第2卷第273页注释2中,布尔加柯夫先生再次对引文作了最粗暴的篡改。他的图表的第3栏并非如他在该栏标题中所说是关于“大农户”的,而是关于所有农户的(《关于巴伐利亚王国24个村庄经济情况的调查》第573页,附录三)。
  布尔加柯夫先生的图表倒数第2栏标明的不是“中等农户”的负债的百分比(如布尔加柯夫先生所说的),而是小农户占有土地(原文如此!!)的平均面积。(上引书,附录五,第575页)。最后一栏标明的不是“小农户”负债的百分比,而是大农户占有土地的平均面积(同上)。这真是令人难以置信,但这是事实:布尔加柯夫先生把他所引的原书的图表弄错了,把占有土地面积的资料同负债的百分比的资料“搞混”了。
  实 际 数 字
  843.10 24 643.20 24 485.06 23
  ————— ————— —————
  35.13% 26.80% 21.09%
  (负债的平均百分比)
  小农户 中等农户 大农户
  35.13 —— 26.80 —— 21.09
  再来看看布尔加柯夫先生是如何引用的。
  他引用本辛格著作的第77页,本辛格在该处说农业机器 脚注1 在提高生产上所起的作用比工业机器小。
  然而这是本辛格的书中一章的引言,该章的结论,第99页,却说由于有了农业机器生产大大地提高了。
  布尔加柯夫先生引证本辛格的著作。第1卷第32、48、44页。
  本辛格,第4页:马克思——工业机器的反对者。
  把论本辛格的部分插在论机器的一节内 脚注2
  (1)本辛格对农业机器问题的资产阶级态度(布尔加柯夫所效法的态度)已由他对工业机器的同样态度清楚地说明。(第4页。马克思——机器的反对者(参看第1—2页)第5页。马克思歪曲(“dreht”)机器的良好影响。第11页。马克思“预言”农业机器会带来“种种不幸”……
  本辛格的观点是资产阶级的、企业主的观点
  女工和童工——无(第13—14页)!!
  (2)农业机器提高了生产率
  (α)专门调查
  (β)文献资料的比较,第99页(总结)
  81078=117.4%
  69040=100%
  {费用的缩减。第167页(总结)。}
  (3)布尔加柯夫引用了本辛格著作的第42页,却故意不提本辛格是以此来说明机器的作用:第45页。
  本辛格论电力:第127页和第102页。
  注意 也论及农业用的田间铁路,第127—129页。
  能否利用本辛格的计算(第145页和以下各页)来确定(C/V)及其变化?
  田庄=310公顷{240公顷耕地+70公顷草场}。
  最好是采用本辛格本人的尽管不完全准确的数字,第171页。
  实例Ⅰ 马克
  V 脚注3 =1+2+3顺序号 = 2400=2人
  (第147—148页,图表) + 9700=17人
  17525=13294劳动日
  {5242 男
  8052 女}
  M 脚注3 =10(捐+赋税)十纯收入=300+425 马克
  ——
  725
  V =29625税
  C 脚注4 =38690#19人和
  M=725 13294劳动日
  ——
  W 脚注3 =69040
  C=4+5+6+7+8+9+11+12+13顺序号
  C在这里=C的每年损耗的部分
  全部C=57000+14000+15000+(35500的一部分)
  (即35000-29625)
  4470
  11699
  1464
  6660
  2800 马克
  1000 资本:57000耕畜
  6035 14000农具
  1900 150000建筑物
  2662 35500流动资本
  ———— ————————
  38690马克# 256500
  
   (1)
  
   (2)
  也就是减少 V 2300马克(2固定工人+700天)
  也就是减少 C 16185
  { 12300
  +3885}
  然而C增加1000((1/10)×农业用的田间铁路10000)+蒸汽犁的租费的3/4(按我的假定),即(3/4)×16760=4190×3=12570,即13570。
  总计C的减少是16185—13570=2615,V减少2300马克,但又增加(1/4)×16760=4190,按每天1.5马克计算=约2800个劳动日
  因而V增加了=1890马克
  {-2固定工人+2100劳动日}
  {= = }
  C= 41401 V= 21575.5 M= 300
  - +
  2615 1890 18826.5
  ———— ———— ————
  C= 38786 23465.5 18826.5
  V= 23465.5
  M= 18826.5
  W= 81078.0
  载于1932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19卷
  译自1969年《土地问题笔记》俄文版第56—62页。


  作者原注

(1) 作者假定流动资本=耕畜+农具的1/2,57000+14000=71000。71000÷2=35500,因此,此处应当用57000+16010=73010。73010÷2=36505马克。
(2) 这215马克(=约为861的1/4),我权且把它从租用的机器(脱粒机)价值中抽出来记入Ⅴ项。[在实例Ⅳ中,对蒸汽犁也作如此处理]。


  脚  注

脚注1 “机器”二字手稿上本来没有,是编者根据意思加上的。——俄文版编者注
脚注2 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5卷第110—113页。——编者注
脚注3 v指可变资本,M指剩余价值;c指不变资本,w指总产值。——编者注
脚注4 v指可变资本,M指剩余价值;c指不变资本w指总产值。——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