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致斐迪南·弗莱里格拉特(1861年2月7日)

  伦敦
  1861年2月7日[于伦敦]
  亲爱的弗莱里格拉特:
  我已同恩格斯谈好,那三十英镑你随时都能收到,而你垫付的费用,在得到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就能还给你。因此不必去找裁缝了,请你告诉恩格斯,他应当在什么时候寄钱。 脚注1
  我必须亲自去荷兰一趟,否则我无法度过目前的危机。请费神向你熟识的某个商人打听一下,在荷兰关于护照的情况怎样?是否一定要有护照?《论坛报》的“卑劣做法” 脚注2 ,再加上其他倒霉的事,之所以使我感到更加恼火,是因为这使我不能遵照医生的嘱咐为恢复我妻子的健康而采取进一步的必要措施。尽管我不属于“德国的受难者”之列,而且总是对这类人抱敌对态度,然而我认为我已饱尝了流亡的苦楚。
  除了拉萨尔的建议以外,德国其他两个地方也建议我写政论。但是我以为——你大概也同意我的意见——风暴还没有临近到现在就接受这种建议的程度。
  祝好。
  你的卡·马·
  你要是把发表在《评论》 脚注3 上的恩格斯的《维护帝国宪法的运动》 脚注4 同阿尔诺德向你撒的谎对比一下,那你就能看出,卢格这个老头子是个什么样的骗子。


  脚  注

脚注1 见本卷第152和154页。——编者注
脚注2 见本卷第148和152页。——编者注
脚注3 《新莱茵报。政治经济评论》。——编者注
脚注4 弗·恩格斯《德国维护帝国宪法的运动》。——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