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詹姆斯·托马斯·诺尔兹 12

  伦敦
  [草稿]
  1883年4月20日[于伦敦]
  
  
  尊敬的先生:
  如果我们找到您说的那篇手稿,我将乐于给您首先发表的权利,不过有两个不言而喻的条件,我还想在这里提一下:(1)您如放弃这项权利,那您一定不能转让他人;(2)您如刊印这篇手稿,那您必须把它作为与其他文章没有任何联系的独立的文章发表。
  忠实于您的弗·恩·
  请允许我告诉您,我不是“博士”,而是过去的纱厂主。


  注  释

12 诺尔兹在1883年4月18日对恩格斯4月17日的信(见本卷第8—9页)写了回信。诺尔兹在回信中说,他打算在《十九世纪》杂志上发表恩格斯写的《卡·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提纲》(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6卷第273—325页)的英译文,并署恩格斯本人的名字。——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