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代国家的著作的计划草稿 125

  (1)现代国家起源的历史或者法国革命。
  政治制度的自我颂扬——同古代国家混为一谈。革命派对市民社会的态度。一切因素都具有双重形式,有市民的因素,也有国家的因素。
  (2)人权的宣布和国家的宪法。个人自由和公共权力。
  自由、平等和统一。人民主权。
  (3)国家和市民社会。
  (4)代议制国家和宪章。
  立宪的代议制国家,民主的代议制国家。
  (5)权力的分开。立法权力和执行权力。
  (6)立法权力和立法机构。政治俱乐部。
  (7)执行权力。集权制和等级制。集权制和政治文明。联邦制和工业化主义。国家管理和公共管理。
  (8’)司法权力和法。
  (8”)民族和人民。
  (9’)政党。
  (9”)选举权,为消灭[Aufhebung]国家和市民社会而斗争。
  
  
  
  卡·马克思约写于1844年11月
  第一次发表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32年国际版第1部分第5卷
  原文是德文


  注  释

125 关于现代国家的著作的计划草稿,作者未加标题,收在马克思1844—1847年的笔记本中。草稿的基本点同马克思在1843年夏天为自己在世界史(包括十八世纪法国革命史)方面作的《克罗茨纳赫笔记》所编的名目索引的要点是一致的。同年秋天,马克思抵达巴黎以后,重新研究了这些问题,他打算写一本《国民公会史》。为此他作了雅各宾党人勒瓦瑟尔回忆录的摘要(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版第40卷)。他所收集的材料(大部分我们没有找到),有一部分用于《神圣家族》。可能是由于想写一部关于法国革命的著作,他拟了现在这个草稿。马克思在草稿中不是简单地重述他为《克罗茨纳赫笔记》所编的名目索引,而是在第9点中作了重要的补充:“为消灭[Aufhebung]国家和市民社会而斗争”,也就是说,为废除剥削者国家和整个现存的社会经济关系的体系而斗争。——第2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