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力辞国家主席并力撤这一职务

蜂刺

考察国家主席这种象征物可以发现,资本主义远比封建主义落后和更富欺骗性;封建君主自己就是国家象征。资产阶级共和国却为了自欺欺人,同封建主作交易,保留君王作国家象征,美其名曰光荣革命,暴发户与王室相安无事,正是自身虚伪本质的暴露;从哲学上批判,也是资本主义形式大于内容、形式反动于内容(异化)的暴露。

法、美虽无此类封建尾椎作国家象征,但仍保留着这个形式、这个尾椎骨。恭维这个尾椎骨的所有辩护与理论、神话与传说,不外欺骗麻醉人民、统治压迫人民的工具而已。

社会主义的中国,仍然不能立即取消国家,但却必须代以工农联盟的基础、人民民主专政的政体、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符合社会主义经济基础需要的、马克思首肯的、巴黎公社式的廉价政府。这种无产阶级国家“自己所有的代表和官吏毫无例外地可以随时撤换”。(《恩格斯写的导言》,《法兰西内战》11页) 既然如此,何不将国家象征这一职务撤消?
毛主席指出,国家机关的改革,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联系群众。

本来就是某种形式某种象征的国家主席职务的撤消,正好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的密切联系,不仅具有现实的实践意义、巩固人民民主国家制度本身(而非任何个人的个人声誉),从而使任何人窃据国家为私物、为私器的任何图谋在制度上毫无可能,同时也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深刻的理论启示。
1959年毛主席毅然决然力辞国家主席职务,1970年毛主席深谋远虑力撤国家主席职务,破天荒地、制度化地、坚决地切断了个人崇拜剥削阶级陋习同国家制度的联系;实现了巴黎公社原则,由集体来作工农国家的具体象征,当然也就免于这个职位上的“随时撤换”。四届人大实行了一系列上层建筑的社会主义改革和机构改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陈永贵同志仍在基层记工分、其他同志仍在原单位发工资等,一系列闪耀马克思主义光辉的史无前例的改革实践至今仍然感召着我们。列宁评价苏维埃宪法时说过,“苏维埃宪法并不是依照什么‘计划’写下来的,不是在书房里拟订出来的,也不是资产阶级的法律家强迫劳动群众接受的东西。不,这宪法是从阶级斗争发展进程中,随着阶级矛盾成熟程度而成长起来的。”

历经十年论战、文化革命和整顿改革实际斗争长期实践,毛主席总结概括的撤消国家主席职务的国家机关重大改革措施,有待我们努力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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